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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共郑州市委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郑发[2001]16号)和《中共郑州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》(郑发[2005]4号)文件精神,成立郑州市社会科学院(以下简称市社科院),市社科院是市政府直属的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综合性学术机构,市社科联和市社科院实行“合署办公,一套班子,两块牌子”。其中社科院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:
一、主要职责
(一)研究、解读、宣传、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。
(二)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中心工作,研究经济、社会、文化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,并提出对策建议,充分发挥“思想库”和“智囊团”作用。
(三)追踪理论研究发展前沿,突出地方特色与优势,创新理论研究。
(四)整合社科研究资源,加强市内外、国内外社科研究力量的联系和协作,开展国内外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活动,不断提高郑州市社科研究水平。
(五)参与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,参与社会科学课题招标、立项、结项、评审鉴定及成果转化工作;参与优秀社科论著出版资助项目的评定和优秀社科工作者的推荐、评选、表彰工作。
(六)普及社会科学知识,开展社科咨询服务。
(七)承担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八)承担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主要职责,市社科院需下设6个内部机构(级别为正科级):
(一)经济发展研究所:
承担国家、省、市关于经济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的重大课题研究。重点围绕郑州市的工业、农业、商贸、金融、城建、交通、物流、会展、旅游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开展应用理论研究。
(二)社会发展研究所:
承担国家、省、市关于社会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的重大课题研究。重点围绕郑州市的和谐社会建设、法制建设、公民道德建设,以及教育、人口、社会保障等社会问题,开展应用理论研究。
(三)历史文化研究所:
承担国家、省、市关于历史文化方面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的重大课题研究。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、历史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合研究;城市文化发展战略研究;当代哲学、文艺理论研究;具有地域特色的黄河文化、商都文化、炎黄文化和嵩山文化的研究等。
(四)科研管理处:负责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;负责国家级课题的申报、管理及课题成果的鉴定和转化;负责省、市级课题以及本院重点课题的招标、申报、评审、立项、资助及成果鉴定和转化;承担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五)信息情报研究所:负责图书、报刊、文献的订阅收藏和保管;负责收集、整理、分析、编写信息情报资料;负责“社科内参”的编辑整理;为市委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参考。
(六)计划财务室:
组织开展社科学术交流、普及、咨询活动;整合社科研究资源,开展联合攻关活动;负责社科院的人事、财务、行政事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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